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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2014新婚姻法太伤了!女人再不买房就等着流落街头吧!

发表于2015-04-02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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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不管婚前婚后,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,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,则认定为个人财产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2,婚前买的房子,登记在自己名下的,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进行分配。

3,婚前买的房子,婚后房子的部分与配偶无关。

4,婚前买的房子,登记在自己名下的,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,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。

5,男方婚前买了房,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,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,法院不予支持。

6,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,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,不参与财产分割。



新【婚姻法】告诉女人“三做三不做”

三做:

1,忘记自己是个女人,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、生小孩照顾小孩,全身心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去。不然,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,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。

2,一定要买房,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,有钱还是借钱,请记住,一定要让自己父母给自己买。

3,对方买了房,别拿钱来装修跟买车,也别拿钱来共同生活。否则成了为他理财做保障。


三不做:

1,别嫁给贷款买房的男人,以后一起按揭还款,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,房子没你的份儿。

2,公婆给老公买房,儿媳就不应该赡养公婆,房子没你的份,养他们不如把钱留着养自己。

3,对方父母如果没有退休工资、没医保,坚决不嫁,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了房,却要小两口养他们,以后房子没你的份,这买卖也太划算了。


附一现实的笑话:

  “一对男女买房100万,男方首付30万,婚后还贷几年后,女方居家教子。十年后双方离婚,房产到300万,产权归男方,女方得到四万贷款,并酌情补偿10万,四十岁人老珠黄的女方带着十四万现金默默离开。四十岁一枝花的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”

  

  要知道出轨的男人比骗财产的女人多,家庭里面女人奉献的比男人的,这种婚姻法叫人心寒,结婚真的是女人的坟墓。还不如恋爱一辈子。


  有人说:“女人不劳而获的人,骗钱的也很多。为什么就一定要男人必须给女人啊。你不生孩子有人生。男人老了也不怕。女人到了四十岁了你看看什么样子。如果你是真爱对方也会珍惜你的。如果你真的找到了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,那也是你自己得选择。你问问你自己,你到底当初要的是什么?别占了你不说,吃亏了你就满叫嚷你多委屈。”


  我真的很想说,你妹的,我希望你将来别有女儿,如果你有女儿的话,估计会爆发有史以来最大的家庭纠纷。


  第一,你不生孩子有人生,拿女人当生孩子的机器还这么理直气壮的,你以为现在是男系氏族社会吗?你没进化吧?


  第二,男人老了也不怕,女人到四十岁看看是什么样子,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男人都出轨的理由了呗,这么直白坦率的说出来,你是很有勇气还是很痴呆呢?你占用了女人最宝贵的青春,女人在自己貌美如花的时候陪在了你个愣头青的身边,等到你觉得自己够成熟,够稳定了,你去安慰别人?


  第三,自己找了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,是自己的选择,吃亏了别嚷嚷自己多委屈,哎卧槽,真是有意思,一个男人负责任不负责任怎么看出来的?脑袋上帖子标签了,诸如我不负责任之类的话?


  第四,想想自己当初要什么?如果你是真爱对方也会珍惜你的,听着意思好像是男方对女方的爱是一种施舍一样,你恶不恶心??就算要一份坦荡荡的真挚感情,试问现在有多少男人能做的得到?特么的,要物质没有,要感情也没有,要男人干屁啊!


  我不想用什么道德绑架,诸如男人出轨,小三上位这样的话,如果你觉得,你不能给这个曾经义无反顾跟了你的女人一辈子的幸福,至少你要让她在离开你的时候,除了伤心之余还能保证正常的生活。


  就像那个笑话说的那样,房子300,离婚之后只分给了女方14万,这样公平么?我好想问问那个有人说,如果他有女儿,他的女人跟老公离婚了之后,300万的房子,只是分到了14万,其中有10万,还是男方假惺惺的体恤,不知道他还能不能说出那种不要脸的话来。


 

发表于2015-05-04
肖申克的救赎1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2014新婚姻法太伤了!女人再不买房就等着流落街头吧!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点击查看更多朔州东方万象城业主论坛精华帖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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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5-05-21

就算婚姻法不变,现在也女人也改考虑自己买房,独立

发表于2015-05-21

女人还是想办法巩固自己的婚姻来的好,就不用担心离婚没房住了

发表于2015-05-21

怕神马,这个干爹走了,再找一个干爹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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